省度量衡检定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市)主管厅(局),置所长一人,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市)主管厅(局),置所长一人,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礼部置。掌有关学校、经籍、科举、发解、省试及讲筵史官赐书修书之事。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之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周仁传》: “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积功迁至太中大夫”。
官署名。清朝户部三库之一,位于西安门内旧甲字库址。顺治十三年(1656)分后库置。负责藏贮各省解到茶、蜡、香料、颜料及铜、铁、木料等项物品,以备支用。初由户部理事官管理,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掌印
官署名。即尚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垂拱元年 (685) 以后又改名文昌省、中台等,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省。官署名。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尚书省为文昌台,不久又改称文昌都省。见《
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共设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六品贴职。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最高等贴职,位次于待制。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
官名。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 (652) 改名左翊军郎。显庆元年 (656) 复名左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