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后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君王之辅佐大臣。《礼记·文王世子》:“设四辅及三公。”孔颖达疏引 《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西汉为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 (后1)置。位居三
清入关前对八旗旗主之称呼。满族早期,贵族皆称贝勒。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统八旗,封和硕贝勒。和硕,满语意为“方面”。当时八和硕贝勒亦称八“固山贝勒”,或八“固山王”,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可参与议论
县门下吏名。汉置,掌县廷警卫,禁盗贼,隶属于县功曹。此职见于《碑》、《传》者甚多,如渭城游徼见《汉书·胡建传》,郏县游徼见《后汉书·臧官传》。其见于碑刻者均冠“门下”为称,如《隶释》一六《中部碑》等。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官名。三国魏诸州郡置为属吏,八品或九品。官名,三国魏置,为州郡属吏,掌门防。
见“十光将军”。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哲宗元祐五年(1090),令以三年为一任。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于应天府置司。十年,都水事
唐朝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十员,掌调马执驭。杂任职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十人,掌调马执驭。
东宫官署。与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刑狱、膳食、仓储、奴婢诸务,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及内坊令、丞。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家令寺设令一员、丞二员、
参见“吏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