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督捕清吏司

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督捕司。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设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初为缉捕、惩治八旗逃奴,于兵部置督捕衙门。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始在刑部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 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合并为一司,称督捕清吏司。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之事。设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

猜你喜欢

  • 总知宿卫事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宿卫事下。

  • 笔特黑衙门

    即“笔帖黑衙门”。

  • 给事谒者

    官名。东汉末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秩四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表,掌使吊。凡谒者,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四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丧,

  • 健儿

    唐代军士名称。又称“官健”、“长征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唐制,凡军、镇、城、守捉,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由府兵充任,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于是逐渐定给身粮、家粮或其他赐予

  • 骑马厩令

    官名,秦汉皆置,也简称骑马令,俸六百石,主骑马厩,掌养骑马。有丞。《汉书·严安传》:“以后安为骑马令。”注:“师古曰:主天子之骑马也。”参看“骑马厩”条。

  • 大理监

    官名。①即廷尉监,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复旧,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献帝建安(196—220)末魏、吴建国初皆置,秩六百石、六品,称帝后复名廷尉监。②大理寺属官

  • 陶正

    官名。制陶工匠长官。西周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昔虞阏父为周陶正”。杜预注: “当周之兴,阏父为武王陶正。”战国齐也有官印存在。官名。周置,掌制造陶器之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昔虞阏父为

  • 铁市长丞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铁市长及丞,管理铁器买卖。汉武帝时盐铁官营,民间所需的铁器须向官府购买,故设此官以管理之。

  • 北宫卫士令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领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有丞一人。掌北宫卫士,徼巡宫中。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掌北宫卫士,徼巡宫中。有丞一人,属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见《后

  • 一统志馆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