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即“湖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省称主记史、记室史,汉朝郡县属吏,主录记书,催期会。官名,汉朝州郡有此官,也简称主记史、记室史、位在主记室掾之下,掌记录书,催期会。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金、元等置。金代六部三架阁库(吏兵两部一个、户礼两部一个、刑工两部一个)都设此官,与管勾共掌档案等,从八品,为该库副长官。见《金史·百官一》。山东盐使司也设同管勾,与管勾共同掌管“诸场发买收纳恢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大学研究院设院长一人,由校长兼任。各研究所及所属各部设主任一人。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地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以行礼,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泉府中士佐官,正一命。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正三命;司役中土,正二命。《隋书·食货志》说:“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官名。①春秋时齐国置。《晏子春秋·外篇》:“景公盖姣,有羽人视景公僭者。”②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羽毛制作饰物。《周礼·地官》:“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