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次官,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下设礼部中士、礼部旅下士。正三命。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遂改称“司宗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次官,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下设礼部中士、礼部旅下士。正三命。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遂改称“司宗上士”。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
官名。战国置。《善斋吉金录》卷一四页三著录有战国官印文: “右闻司马。”
监狱名。宋置,属府院,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
文书名。①指下言于上之文书。始见于汉。三国沿制,除言密事得皂囊盛外,余皆启封。唐朝定为以下达上之制,上于天子。宋朝以后渐成重大吉庆祥瑞及称谢恩典的专门上书。逢正月皇帝不受朝及喜庆祥瑞之事或群臣奉上尊号
官名。北魏置。太武帝延和元年 (432)由代尹改名,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后复旧。官名。北魏置,见“代尹”。
即“固伦额驸”。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雍正五年(1727)设。掌稽察、汇奏各衙门办理事件之情形,按日记档,按月汇奏。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委员理事,无定员。另有额设供事四人。
官名,汉置,为长水校尉属官,佐校尉掌文书等,秩六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七资,月给钱四千五百,米一石六斗八升,春冬衣绢五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