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车马。见《汉官》、参看“公主家令”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百家为一族,族师掌一族行政戒令。《周礼·地官》“族师,每族上士一人”,“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 书其孝弟睦有学者。春秋祭酺,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给事上士,正三命,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其副职为给事中士,员额六十人,正二命。
郡分职吏名。东晋置,掌郡所属武装。建宁郡所属有都督二人,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九《建宁太守爨宝子碑》。
1、晋朝称皇帝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为太妃。《晋书·武帝纪》:“尊太妃王氏曰皋太后,宫曰崇化。”2、唐朝为诸王母的封号。见《唐会要三·杂录》。3、清代皇帝的祖父或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称太妃。分别称皇贵太妃、
文书制度。亦作“发钞”。清制,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此外,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
官名。始置于汉武帝,郡国皆设,大司农所属又有均输令、丞。职掌调剂转运地方贡输之物。东汉省。官名,汉置,掌均输。均输,指各地应纳输于朝廷的,皆令纳其地出产多的,按当时当地价格交钱,朝廷在合宜的地方收买。
1、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泛称。《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注:“五侯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2、指同时封侯的五人。汉成帝时,同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太常寺,设太社令为长官,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官署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置,属太常寺。《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
即“路寝”。古代帝王治事的地方。《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路寝者何?正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