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右署丞
官名。参见“神乐署左署丞”。
官名。参见“神乐署左署丞”。
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
官名。春秋置。掌为国君养马及驾车。《左传·成公十八年》: “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使训群驺知礼。”杨伯峻注:“驺,官名,据《礼记·月令》郑注,即《周礼·夏官》之趣马,主管驾车与卸车。”官名。春秋时晋
参见“右詹事”。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一说五曹)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主公卿事,刘昭注引《汉仪》谓主常侍黄门御史事。《晋书·百官志》则以为主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六月改捧圣马军为彰圣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署名,即群牧所。金置,掌群牧之事。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正四品)、使(从四品)、副使(从六品)、判官(正八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诸群牧所》。
悬束其车而不用,即致仕、辞官家居。古者官员以车代步,阖门悬车即表示辞去官职,不豫政事。后或沿称。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