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机处综理军国大政,此制渐废。
明制,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写所拟批答,再由皇帝(实由司礼太监写)朱笔批出,名为票拟,也称条旨或调旨。清朝初年也用此制,但不由司礼太监代写,为皇帝亲批。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机处综理军国大政,此制渐废。
明制,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写所拟批答,再由皇帝(实由司礼太监写)朱笔批出,名为票拟,也称条旨或调旨。清朝初年也用此制,但不由司礼太监代写,为皇帝亲批。
匈奴王号。北匈奴降者阿佟曾为此王。《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袁安传》:“北单于耿虁所破,遁走乌孙,塞北地空,余部不知所属。宪日矜已功,欲结恩北虏,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为北单于,置中郎将领护,如南单于故
官名。即殿前承旨,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改。金代宦官名。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分宫闱局正位内直置,属内侍局,掌御前给使。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低级工官。《战国策·西周策》: “函冶氏为齐太公灵良剑。”姚宏注: “函、姓也。冶,官名也,因以为氏。知铸冶,晓铁理,能相剑。”
官名。相传黄帝所置,主监察。《史记·五帝本纪》: “(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
官名。清朝算学馆负责教授算法之官员,一人,由汉人充任。详“算学”。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监试经。南朝宋置,属内职掌人,为流外官。官名,汉置,为司隶校尉及诸州刺史属吏,为假佐之一,主监试经。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官名。中正殿为清代内廷供佛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员外郎,副内管领、笔帖式等。掌喇嘛诵经之事。
官名,汉置,为县佐吏,掌马政。《汉书·地理志》王先谦《补注》:“河南郡故市县有马丞。”
官名。《考工记》说“匠人建国”。北周因此职置内匠上士,正三命;内匠中士,正二命。掌京城建筑之事,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