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系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矿政局的改名。见“矿政局”。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边远州属官,有以侯爵担任者。见《梁书·张缅传》、《陈书·岳阳王叔慎传》。
官名。秦置,属治栗内史,为都内令副贰。入汉因之,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大司农。东汉省。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管祭祀牺牲的供应。《淮南子·诠言训》: “守官者如祝宰,尸虽能剥狗烧彘,弗为也,弗能无亏,俎豆之列次,黍稷之先后,虽知弗教也,弗能害也。”官名,掌司赞词祈祷。《汉书·郊祀志上》:“
官名。金置,为尚衣局的属官。见“尚衣局”。
官名。清末各省劝业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邮传部考查。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员特办者除外)。设公所为衙署。
官名。省称“监军”,参看“监军”条。
官名。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正九品。
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事功。秦及西汉沿之,依爵级赐与田宅,享受减刑、免役待遇,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及以爵位赎罪、赎免奴隶等。公大夫(七级)或公乘(八级)以上为高爵,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太史局次官,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