粜籴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仓部,掌诸路收籴出粜之事,由仓部郎中、员外郎领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仓部,掌诸路收籴出粜之事,由仓部郎中、员外郎领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三辰之法,以布祭于神鬼,下设神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见“司仓”。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从八品,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佐官有司仓副,从九品。
官名。南朝宋置于州军府。《南齐书·晋安王子懋传》记子懋于宋隆昌元年(公元494年)由都督雍州刺史迁都督江州刺史,诏“留西楚部曲助镇襄阳,单将白直、夹毂自随”。白直、夹毂均为州军府侍卫队名,其领队者称为
见“左藏库”。官库名。宋置,属左藏,见“左藏署令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不隶卫,直属都指挥使司。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从六品。下辖十百户所。
官名,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宦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位在副都知下、内东头供奉官上。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罢,后复置。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签书入内内侍省事。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改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设帮统官一人,由防营、绿营军官中选充,事简可缓设。协同统领官督率操防及稽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