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一员,形同副监督,裁撤后由地方佐杂官充任委员,分理关务。并设书吏。巡丁等吏役佐关。所辖总口七处,分口五十三处,挂号口二十二处。咸丰九年(1859)改隶总理衙门,设税务司管理税务。监督之名虽存,所掌仅只循例按期向户部奏报征课数目而已。参见“洋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一员,形同副监督,裁撤后由地方佐杂官充任委员,分理关务。并设书吏。巡丁等吏役佐关。所辖总口七处,分口五十三处,挂号口二十二处。咸丰九年(1859)改隶总理衙门,设税务司管理税务。监督之名虽存,所掌仅只循例按期向户部奏报征课数目而已。参见“洋关监督”。
即“分得拨什库”。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原属崇祥院、将作院,英宗至治三年 (1323) 划隶工部。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设织染人匠提举司、杂造人匠提举司、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大
官名,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汉置,属宗正,掌分、寸、尺、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宗正》:“内官长丞……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注:“师古曰:《律历志》(说)主分、寸、尺、丈也。”参看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设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员,掌四川茶、盐事务。十年罢。
官名。① 主簿别称。《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宋文帝元嘉十七年(440)诛主簿孔胤秀等,“胤秀始以书记见任,渐预机密”。②掌管书牍记录之文士。《文选》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 “谋出股肱,任切书
官名。西周置。主管五邑的马政。《元年师兑簋铭》:“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未完事件,词讼案件,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谓之交代。官员交代期限、手续等均有定制,违限或违制者,视不同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
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封孔子的后代原褒圣侯为文宣公,并兼任曲阜县令。见《唐会要·褒崇先圣》。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