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辖
尚书左、右丞别称。
尚书左、右丞别称。
即“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见“东台”。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宦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位在副都知下、内东头供奉官上。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罢,后复置。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签书入内内侍省事。
秘书少监简称。
官署名。隋朝诸牧总署,掌畜牧事务,置总监、副监、丞,统骅骝牧、二十四军马牧、驴骡牧、原州羊牧、原州驼牛牧、盐州牧、苑川十二马牧、沙苑羊牧,又领皮毛监。
官名。战国赵置。掌规劝君王纠正过失。《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官名,战国时赵国置,掌纠正国君的过错。《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少,未能听政,(置)博闻师三人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