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编录司

编录司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编录司中的人员,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原为手分即升上名。若县的主吏——典书、押司有缺,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

猜你喜欢

  • 副镇将

    武官名。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北周则称副镇将,任此职者见王仲荦《北周六典》所引《法苑珠林》卷二十一:“建德三年(公元574年),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

  • 文书名。上行文。亦称“夹片”、“附片”。清朝臣工以奏折奏事,一折准奏一事,凡意有未尽,或另言他事者,则另纸陈明,附于折内,是为片。每折可附一、二、三片不等,一片各言一事,不相关联,亦不具衔名及日期,开

  • 领事馆

    领事的办事机关。依照国际惯例,领事馆享有不可侵犯、公用文件不受搜索、不被没收等特权。参见“领事”条。

  • 注拟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

  • 夔府行省

    见“夔州路行省”。

  • 北掌客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北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 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②官名。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

  • 礼官博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启心郎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后金天聪五年 (1631) 始置。每部一人,以汉员为之,以沟通满、汉语言隔阂。崇德三年 (1638),每部增至三人,满一人,汉二人。顺治九年 (1652) 定为三品。十

  • 驻藏大臣右参赞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