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苻坚以)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胡三省注:“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正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员四人,分掌神玺、传国玺与六玺之藏。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主管各种符节。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战国时称带领军队的长官。《墨子·号令》:“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支 (肢)或未断,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为大痍。”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 置,掌吏、户、礼三部事。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1264)罢,以吏礼为一部,另立户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吏礼部和户部。官署名。元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掌殿陛护卫之事,属翊卫府。五年废。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署名。隋置,见“领左右府”。
官名。唐朝始置,为团练使副职。五代沿置,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 ,定为准从六品。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哲宗元祐(1086—1094) 中定为从八品。辽朝诸州或置,为团练使司副长官。武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