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
官名。北魏置,掌诸宫门卫。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北齐沿置,设六人,从八品。参见“宫门署”。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修八音盒。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秩从三品。掌世祖母唆鲁禾帖尼别吉大营帐及大都打捕鹰房户。隶中书省兵部。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为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经历、知事各一员。官署名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各王府置,以辅导诸主,设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十三年罢。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天文生、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铨选笔帖式各缺,考补贴写中书、库使。置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排列爵位的次序等级。《周语·鲁语上》:“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韦昭注: “班,次也。谓朝毕则习礼于会,以正爵位次序尊卑之义也。”
官名。清朝内务府之职官。亦称“坐办堂郎中”。掌查照一应事件及查核七司等处题本、堂稿并黄册、蓝册,兼管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康熙四十二年(1703)设,随即停补。雍正十三年(1735)复设,额置一人,由六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582) 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典之一,属尚仪局。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典之一,仍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赞之佐。协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
官名。晋朝置,司空府属官。亦作“道桥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