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楫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于都水监置。唐太宗贞观六年 (632) 沿置,设令一人,掌舟楫、漕运,高宗上元二年 (675) 置丞二人,掌运漕隐失。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罢。宋初犹存空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于都水监置。唐太宗贞观六年 (632) 沿置,设令一人,掌舟楫、漕运,高宗上元二年 (675) 置丞二人,掌运漕隐失。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罢。宋初犹存空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元置,为正七品或从七品官。有的为提领所长官,类似明清的县官。《元史·百官四》:“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
见“格格”。
官署名。金朝军事机构。统领侍卫亲军。海陵王贞元元年 (1153) 设。正隆五年 (1160)罢,以所掌付大兴府。后侍卫亲军分隶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三旗牛羊群牧处”,康熙十六年 (1677)归并掌仪司。二十三年,独立设司。雍正元年 (1723),始隶内务府。掌牛羊畜牧事务。凡皇城内及南苑等处牛羊圈、张家口外牛
指监察御史。唐代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故号称“六察官”。官名。唐宋置, 即“六察御史”,见该条。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殿试合格,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可升一至二甲。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分别赐予及第、出身、同出身。又规定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地农事。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 十月,改立为农政院。
官名。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始于诸卫置,员各五人,正八品下,为四色官之一; 东宫六率各置二人,从八品下。肃宗乾元二年 (759),北衙六军亦准诸卫置,员额、品秩皆同。宋初仅存其空名,未尝除授,神宗
指幕府。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地方长官的幕府,都称芙蓉幕。唐朝独孤受《清箪赋》:“入芙蓉之幕,焕以相鲜。”唐代赵嘏《十无诗寄桂府杨中丞》:“一从开署芙蓉幕,曾向风前记得无?”参看“幕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