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官
宋朝茶马司都大提举、主管、同主管统称。
宋朝茶马司都大提举、主管、同主管统称。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属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专勾司为审计
官名。尚书省别兵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秩四百石,六品。西晋沿置。东晋省。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别兵曹长官的通称,秩四百石,六品。其后,西晋、南朝等沿置。参看《宋书·百官志》、《通典·职官》。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宣徽院、三司、群牧司皆设,补正名后,理三年之选,可出为三班奉职。
官署名。金朝地方机构。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置于上京咸平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章宗泰和八年 (1208) 以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雍正十二年(1734)置,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额,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正三品,隶中书省工部,掌百工技艺。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同知、副总管各二员。下辖梵像、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银局、镔铁局、玛瑙玉局、石局、木局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场用语,又称科参。明朝由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管。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分类抄出,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以驳正其违误。
官名。北魏置。《魏书·斛斯椿传》: “父敦,肃宗时为左牧令。”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