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承旨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①官吏考核制度用语,指官吏考核过程中的复核。唐朝后期,凡对官吏考课,其政绩均需复核。始见于文宗太和元年(807)正月之敕: “诸道节度观察使去任日,宜具交割状。仍限新人到任一月日分析闻奏,并报中书门下
官署名。元朝置。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7),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秩正八品。隶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秩正八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
官名。春秋时县的属官,掌司法。
官名。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次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 置,二人,从七品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西夏军队职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
官署名。秩从九品。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隶宣徽院,掌大都转送至上都的酒材,酿造皇帝等巡幸上都所需酒食。置大使、直长各一员。
官文书名。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皇帝降“批答”答复,以示厚遇;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七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西省置二人:镇南州一人,新兴州一人;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理供给祭祀、飨食所需的醋醃食物。《周礼·天官》: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醯酱之物。宾客,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