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丞相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参议”。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清皆有此司,为礼部的第四司。《明史·职官一·礼部》:《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仪制、词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
官名。元朝始置为文散官,初为少中大夫,仁宗延祐(1314—1320) 间改名。明朝置为文散官,从三品,初授。官名。元代文散官从三品有亚中大夫。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明代文散官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
官名,王莽置。《汉书·王莽传》:“更遣复位后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晔击蛮夷若豆等,太傅牺叔士孙喜清洁江湖之盗贼。”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官名。即左神策军护军中尉。
官名,东汉置,为羽林监的别称,俸六百石,分左右,各主羽林左、右骑。《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嵩为中郎将,监羽林十余年。”监羽林:中郎将兼任羽林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