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指挥使司
官署名。辽置北面边防官,置于边防诸军。一为南面军官,置于南面诸军。设官则同,有某军都指挥使、某军副指挥使、某军都监、掌统所部军队。
官署名。辽置北面边防官,置于边防诸军。一为南面军官,置于南面诸军。设官则同,有某军都指挥使、某军副指挥使、某军都监、掌统所部军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齐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下大夫属官,随从皇帝出征,刘雄任此职时,曾兼理小驾部下大夫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齐右”。官名。《周礼》夏官之
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司官以下,泛称京曹。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管枪炮事务。
官名。唐置,为都护府次官,位都护下。大都护府所置为正四品上,上都护府所置为从四品上。宋朝无职掌,不常置,仅为寄禄阶官,位在太常少卿上。官名。唐代与元代均置,见“都护府”。
①官署名 (1)西魏、北周春官府简称。参见“春官府”。(2)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尚书省礼部改称,后代即以为礼部或其首长别称。(3)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官署名。即“武选清吏司”。官署名。唐置,属兵部,掌武官选授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明制以沿河府、州、县官兼管河务。据《明会典》记载,有管河知州、管河知县、管河同知、管河通判、管河县丞、管河主薄、管河吏目、管河典史等名目,由管河道管辖。
官署名。清朝广东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署名。清朝陕西之铸钱局。顺治元年(1644)置局。乾隆十二年(1747)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管理舟船之官。《吕氏春秋·上农》:“泽非舟虞不敢缘名。”高诱注: “舟虞,主舟官。”官名。春秋时晋国等有此官,掌管舟船。 《国语·鲁语下·诸侯伐秦》:“诸侯伐秦,及泾莫济……叔向退,召舟虞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