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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曹

官署名。西汉丞相(三公)府所属诸曹之一,主盗贼事。东汉沿置,以掾主之,秩三百石。郡县亦置,掾秩百石。三国魏末大将军府亦置。咸熙(264—265)中相国府贼曹增属二人。晋朝公府所置,增属一人,至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太子二傅、诸大将军不开府者、三品将军、诸郡县亦置。西晋末镇东大将军府贼曹长官为参军。东晋末,分为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各置参军、南齐公、将军府仅置长流贼曹。北朝北齐清都郡邺县等置贼曹、以掾主之;诸州亦置,以参军主之。又,亦为贼曹官员如掾属、参军等省称。


官名,为汉代尚书二千石曹的别称。《通典·职官四·历代尚书》:“二千石曹。”注:“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法,亦谓之贼曹。”参看“二千石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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