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吏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每卫四人,正四品,与指挥使、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清朝于甘肃、云南土官中设,正四品,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
即“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改名,监治本道诸路,为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设使二员 (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 (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官名。汉置太子厩长及丞,为太子属官,属太子詹事。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四百石,主车马。
官署名。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掌藏大享所用,禀食及器具。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侍药下,掌承奉医药。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中书门下,设守当官一人主之,掌勾销公事文簿。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仓大使一人,掌王府仓储。下设副使一人,后裁革。
官署名。辽置,掌行在诸宫之政令。其官有行宫都部署、行宫副部署、行宫部署判官。见《辽史·百官志一·北面宫官》。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掌行在诸宫的政令。设官有行宫都部署、行宫副部署、行宫部署判官。
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其建置沿革及品秩同右卫。设达鲁花赤一人,都指挥使三人,副都指挥、佥事、经历、知事各二人,照磨一人,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人。所辖有行军千户所十翼,守城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