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也写作黄阁,汉朝三公丞相官署皆称黄閤,因其厅门为黄色,故有此称。汉代卫宏《旧汉仪》(上):“丞相……所事阁曰黄阁。”《后汉书·百官志》:“黄閤主簿录省众事。”
①郡、县等衙署中的低级办事人员。②对办事干练官吏的称呼。吏名,汉置。1、掌文书。汉朝郡县阁下及诸曹各置书佐、干,这些掌文书的小吏,统称为干吏。《后汉书·栾巴传》:“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
官名。北齐置,属太府寺甄官署。
几指案几,杖为手杖。老人居则凭几,行则凭杖,古时用以表示敬老。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汉书·孔光传》:“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官署合称。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分掌宫廷所需兵器、仪仗、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佥书、监工等多员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