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治尹
官名。明置,为文勋官,以授正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
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七阶,秩正四品。
官名。明置,为文勋官,以授正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
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七阶,秩正四品。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在长官之下设有
官名。战国秦置。掌理王宫犬政。又有“宫”与“外”之区别。《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殹(也)。”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其官有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见《金史·百官一》。官署名。金置,掌劝课天力田之事。泰和八年(公元1208年)罢,贞祐间复置,设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又称“对读官”。宋朝置。其制,凡士子试卷需经誊录副本交考官阅读。为防止誊写错误,特设对读所,将副本与原本校订。选京朝官和选人及粗通文理之大小使臣管理校订事,称为对读官。后代亦
官名。即仓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仓部郎中为司储郎中,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官名,为光尉郡的长官,职如郡太守。参看“光尉”条。
官名。又名“署司幄”。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协掌帐房处事。初名“委署帐房头目”,额设三人。乾隆三年 (1738)定为八品职衔。二十四年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即“秋审处“。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设异样纹绣局,至元十四年(1277)改提举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