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言书判
官场用语。唐、宋考察选人的标准。即身材相貌、言词谈吐、书写文字、撰写判词。唐制,身须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书须楷法遒美,判须文理优长。先集而试之,观其书、判,吏部侍郎出题,试判两道,定等第以收其俊乂。试毕过铨,察其身、言。铨量合格,然后注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 设书判拔萃科,未应格选人亦许应试,考判词三道。真宗时,复命近臣与判吏部流内铨官以身、言、书、判试选人,判词优等,授京官知县或大理寺丞,其次循一资或授职官知县,并引对便殿。后以无益于事,乃罢。
官场用语。唐、宋考察选人的标准。即身材相貌、言词谈吐、书写文字、撰写判词。唐制,身须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书须楷法遒美,判须文理优长。先集而试之,观其书、判,吏部侍郎出题,试判两道,定等第以收其俊乂。试毕过铨,察其身、言。铨量合格,然后注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 设书判拔萃科,未应格选人亦许应试,考判词三道。真宗时,复命近臣与判吏部流内铨官以身、言、书、判试选人,判词优等,授京官知县或大理寺丞,其次循一资或授职官知县,并引对便殿。后以无益于事,乃罢。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西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官名,西汉置,掌市政及市场贸易,属京兆尹,西汉秩比千石,东汉六百石。参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官名。唐朝宫官,视七品,隶宫正。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官名。晋置,会稽太守王舒尝聘请虞预为咨议参军,见《晋书·虞预传》。
官名。元朝特有的官名。元朝的文散官分四十二阶,崇进是前阶,为正一品官。无实际职务。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文散官名。金代始置,秩从一品下。元升为正一品。
即“帮办翼尉”。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名。三国魏始置,其职为管理内附的少数民族。其名号见于《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有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与诸护军。十六国时代西北诸国及北魏前期盛设护军,以统治既非本族又非汉人的地区。如《八琼室金石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