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署司法人员
官类名。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高等审判厅的分厅、分庭并未普遍设立,为求补救起见,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以受理上诉案件。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件,限于刑事自三等刑以下、民事自一千元以下为限;超过限度的,应由高等审判厅复勘。其管范围和道区一致,但亦有例外,如奉天洮昌道只管辖洮南等六县,其余法库等七县因距省会较近,直接受高等审判厅管辖。
官类名。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高等审判厅的分厅、分庭并未普遍设立,为求补救起见,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以受理上诉案件。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件,限于刑事自三等刑以下、民事自一千元以下为限;超过限度的,应由高等审判厅复勘。其管范围和道区一致,但亦有例外,如奉天洮昌道只管辖洮南等六县,其余法库等七县因距省会较近,直接受高等审判厅管辖。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即“脱脱禾孙”。
见“冠军使”。
官名。北齐置。见“河东局”。
官署名。元代于四川设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其职如转运盐使司而兼理茶务,秩从三品。设使一人,同知、副使、运判各一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下辖盐场十二所。明代在洪武中亦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设官如都转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从三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分隶诸卫。宋朝为从三品武散官,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武散官名。唐宋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唐制秩从三品下,宋制秩从三品
职官封号。西夏授与次品官,与集礼同一等级。
官名。① 《周礼》夏官司马属官,有上士二人、下士八人。掌修筑城郭沟池树渠等防御工事。②即“掌故”。③太子掌固简称。④唐、五代中央部分官署流外吏职,由隋“掌事”改名,掌管仓库及厅事铺设,经考试可转府、史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由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场、库、
官名。清制于各行宫均置总管管理:热河行宫位于承德,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建成,设正副总管各一人,辖苑丞、苑副各四人,千总、委署千总四十六人;汤泉行宫,位于北京西郊小汤山,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