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与元设置,为长秋寺的主官,见“长秋寺”。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官有太傅,为王辅佐,导王以善;有内史,掌治国民;有中尉,掌武职;有丞相,统众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右光禄大夫”的省称。
省称尤异,即官吏治绩优异。凡举尤异者多升迁高级官职或增秩。汉朝皇帝常不定期地下诏举治行尤异者,以资奖励。
撰定礼制的机构。南朝齐、梁置。设吉、凶、宾、军、嘉五礼新旧学士。《梁书·徐勉传》:“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东昏之代,频有军火,其所散失,又逾太半。天监元年(502),(何)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清末新军编制。不同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除有步兵二标外,还有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不隶属于镇,相当于民国时期的独立旅。清末之所以有混成协的编制,是由于有些地区当时成镇的兵源不足,先编成混成协,待以后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明代置,为光禄寺四署之一,掌供宫膳、肴核(肉类、菜类、果类)之事。其官有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见《明史·职官三·光禄寺》。清代光禄寺也有珍羞署,掌供禽兔鱼物,大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每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官一人为长官,负管理全哨事务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