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后燕置,冯跋曾任之。
考问审查官吏称考案。《汉书·薛宣传》:“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贼取钱财数十万,给为非法;卖买听任富吏,贾(价)数不可知。证验以明白,欲遣吏考案,恐负举者,耻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
见“译官”。官名,即一等翻译官,掌翻译。清朝末年地方交涉使司的属官中有一等译官。译官分一等译官和二等译官;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为长官,一员,正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
官名。周设此官,掌察四方邦国之事。见《周礼·秋官·序官·掌察》。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明清官员出身之一。凡进士、举人出身及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荫生出身者均为正途,其余出身者均为异途。清朝定制,异途经保举,亦同正途出身,但不得考选科道。非科甲正途出身,不得授翰林院、詹事府及吏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事,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隋于诸王府惟置录事,唐亲王府有录事参军,其下复置录事。唐制,亲王府录事参军一人,秩从六品上,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查吏员经办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 更名卫尉为太卫。东汉复故。参见“卫尉”。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卫尉曰太卫。见《汉书·王莽传》。详《卫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