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军司马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次官,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员一人,佐刑部中大夫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审讯、执行及赦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副使。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掌军学处事。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置,王屿以侍御史领之,掌祭祀,监察诸色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