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丞

都水丞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增置少监(少令)为都水监次官,丞降为佐贰官,品秩升为从七品。唐朝不置少监,复以丞为都水监(台、署)次官,兼判诸署诸津事,员二人,从七品上。北宋初不置都水监,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设丞二员,以京朝官充任,协助判监事、同判监事处理监务,并轮流出外治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都水监次官,参领监务。又设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各领专司,分掌地方治河事,后省置无常,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本监不设丞,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分别于应天府、东京置官司,十年并入工部。辽朝为南面朝官。金朝为佐贰官,位次少监,员二人,正七品,其中一员属卫州之都水外监。元朝员二人,正六品。其行都水监亦置。参见“都水长”、“都水台”、“都水监”。


官名,秦汉皆置,为都水长之副,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治粟内史等皆置。掌平水收渔税。后世也有沿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正八品上。唐也为都水台(监)次官,兼判诸置津事。后世多沿置。详“都水长”条。

猜你喜欢

  • 法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办理秋、朝审进呈册本,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区划各审判厅辖区,调度各检察机关,置左、右丞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 司礼卿

    官名。即太常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卿。

  • 右宗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 盐铁副使

    见“三部副使”。官名。宋置,见“三部副使”。

  • 官职

    ①官吏职分、职责。《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礼记·礼运》: “官职相序。”②官吏职位。《管子·制分》: “道术知能,不能爱官职。”尹知章注:“有道求知能

  • 柱下令

    官名。《汉书·高帝纪》记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王恬为柱下令。此柱下令恐即为侍御史的别称。参见“柱下史”。

  • 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五代与宋设置,属贤良忠直类,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 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 侯家丞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

  • 云韶大夫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五阶第一阶,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旧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以为不称,乃创定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云韶大夫,

  • 司关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关门的禁令及征收关税。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司关中士,正二命;司关下士,正一命。所掌与《周礼》的司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