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司刑狱。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汤沐巾栉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文书名。清朝军机处向在京各衙门行文时所使用的专用文书。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右护卫改为金吾右卫,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 下辖千户所。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官署名。清末地方督抚置。因督抚统兵,并多增募军队,故设此机构,负责办理军营行政。处设总办、会办等职,多以道、府文官充任。清代末期,提督、巡抚多增募军队,因此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
公人名。又称“知后典”。宋代州役之一,主管收发州县之间的往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