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叙审查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如果任用的机关不顾铨叙部的审查结果而任用不合乎法定资格的人员,审计部可以不不准该机关报销其俸给。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如果任用的机关不顾铨叙部的审查结果而任用不合乎法定资格的人员,审计部可以不不准该机关报销其俸给。
官名。宋置,掌潴泄三百渠,以给关中灌溉之利。见《宋史·职官七·提举三百渠公事》。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北齐之制于县下分党、闾、邻三级,每百家为党,置党族一人,副党一人以管理之。北周改北齐之“邻”为里,于县以下分党、闾、里三级。党亦置党族。苏绰作《六条》诏书中说“非直州、郡之官,皆须
①官吏考核制度用语,指官吏考核过程中的复核。唐朝后期,凡对官吏考课,其政绩均需复核。始见于文宗太和元年(807)正月之敕: “诸道节度观察使去任日,宜具交割状。仍限新人到任一月日分析闻奏,并报中书门下
1、新定考察官吏的科条。《三国志·魏书·何夔传》:“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2、新设立的考试科目。《宋史·选举志》:“又立新科。”3、科举考试,在本年度考上的称“新科”,如新科状元、新科进
“太子中卫率”省称。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各省均置,系按察使佥事衔,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设“学督御史”。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
郡属吏名。汉置,《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谓郡诸曹略如公府诸曹,无令史。但《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题名有户令史。而郡都尉的属官中令史之名更为多见,如候官令史、司马令史、千人令史、城令史等。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