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堂太监
官名。明朝宦官司礼监置,无定员。地位低于掌印、秉笔太监。参与批红。
宦官职名。明置,属司礼监,见该条。
官名。明朝宦官司礼监置,无定员。地位低于掌印、秉笔太监。参与批红。
宦官职名。明置,属司礼监,见该条。
官名。亦称代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各城典兵之事。设四品官六人。每人辖如琫二人、及甲琫、定琫等。遇有缺出,由如琫拨补。乾隆五十九年(1792)定,不由东科尔世家出身者,亦准升至戴琫。其
蒙古语。汉译“大断事官”。蒙、元官称,札鲁忽赤之长。见“札鲁忽赤”。
官名,秦及汉初各卿及郡国皆置,主文学、教育、掌管学校,教授诸生,或掌典章故事,侍从顾问。后渐为文学掾史代替。《史记·滑稽列传》:“武帝时,征北海太守诣行在所。有文学卒史王先生者,自请与太守俱……受之文
官名。吐蕃官,小整事,与整事大相、副整事等共任国事。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额设四人,位总办郎中下。其中二人管银库,兼管皮、瓷库; 二人管缎库,兼管衣、茶库。
宋朝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简称。神宗熙宁四年(1071),定太学生三舍法,分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人数不限,春、秋各考一次。外舍选升内舍,限二百人。内舍选升上舍,限百人。上舍生学业
官名。南诏官,小府副将。
见“鸿胪寺左寺丞”。
官制术语。指兼管某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