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副监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狱讼案件。康熙元年 (1662)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下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一、二人不
见“宝源监”。
官名。南宋初年,凡有求于金国,即遣祈请使出使。官名。南宋置,是向金或蒙古求和与议和的特遣使。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胥附中大夫的副职。任此职者见《隋书·于仲文传》:从父弟玺,“起家右侍上士,领右羽林,迁小胥附。”参见“胥附中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诸侯卿大夫之丧。北周依《周礼》之制置职丧中士,正二命,职丧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夏采下大夫。
①官名。春秋时秦国初置,商鞅变法时为最高军事长官。②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八级,庶长中最尊者。西汉或用之。文帝时令民入粟边万二千石者,赐爵大庶长。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
官署名。南朝梁、北齐置,梁隶少府卿,北齐隶太府寺,有令、丞;北齐又领别局、泾州丝局、雍州丝局、 定州䌷绫局四局丞。 隋朝改名内尚方署,隶少府监。唐朝沿置,复名中尚方署,有令、丞、监作等官
宋朝贡举考试名。简称“类试”。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每十四人取一。绍兴五年(1135),恢复省试,唯四川仍行类试。七年,由宣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调查登记事项,考取人员登记分发事项及其他人员调查登记或分发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即茶事司。参见“都大提举榷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