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南朝宋改散骑省置,为门下三省之一。有时仍习称“散骑省”。南朝齐、梁、陈沿置。掌侍从左右,谏诤献纳,纠劾百官,主掌图书文翰,集录诏令等文,撰述文章,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有异议得随事为驳。因拟诏出
官署名,掌卖官。《后汉书·孝灵帝纪》:“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官名。晋朝郡、县官府亲近属官,掌众杂事。位高于记室史。官名。更始元年,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时,曾以祭遵为门下史,掌门下事,从征河北。《后汉书·祭遵传》:“及光武破王寻等,还过颍阳,遵以县吏数进见,光武爱其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明智、明略、明远、明勇、明烈、明威、明胜、明进、明锐、明毅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五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明”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 罢。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七品上。官名,东汉始置,掌帅军征伐,其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
官名。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置稍法上士,正三命;稍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