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分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见“十武将军”。
文书名。清朝皇帝上书皇太后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庆贺寿诞等。首书“子皇帝臣某某谨奏”,正文用骈体文句,末以“谨奏”作结。又外藩等上书皇帝,亦有称奏书者。
官名。“转运判官”之简称。宋朝始设,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后代沿置。金朝为都转运司 (中都路) 及转运司 (其余各路)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三十年改隶光禄寺。初设署令 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后改置署正一人,署丞四人,监事四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
满语。意为学者、文士。亦作“榜式”、“把什”等。清入关前,往往以此称赐学问优赡之文臣,与有战功之武臣赐号巴图鲁同。太宗天聪三年(1629)四月设文馆,以达海、库尔缠等文臣分别翻译汉文书籍和记注政事,皆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末巡警部时期只设内城官医院,隶属于内城巡警总厅。掌管理疾病防疫等一切卫生事宜。设总理一人掌理院务,由卫生处参事充任;管理员一人,辅助总理办理众务,由厅员兼任;稽查员二人,稽查
使职名。 唐玄宗天宝(742—756)以后骑宿卫之法渐废,安史乱起,宿卫禁兵,弱不能抗。肃宗即位,调补禁军,置使以选补,乾元二年(759)以御史大夫充骑使, 御史充判官
又称“内帘官”。明清乡试主考官,会试总裁及同考官之统称。主考官为一正、一副。会试总裁,明为二人,清后期多简派三、四人充任,官品较高,称“大考差”。掌批阅试卷,核定名次,并将结果奏报皇帝,以候钦命。掌管
官名。哈资伯克,也写作哈子伯克,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平决诤议。设在喀什噶尔、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伯什克勒木、哈尔哈里克、和阗、伊里齐城、哈拉哈什城、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领兵,随从出征。《三国志·于禁传》: “拜(禁)陷阵都尉,从讨吕布于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