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
汉代法规。又称《汉律九章》。汉高祖命相国萧何作。计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等九章,故名。前六章主要是刑罚方面的规定,大体采摭秦法,源自战国时魏相李悝所著《法经》。后三章称为“事律”,是关于户籍、赋役、畜产、仓库、兴造等方面的规定,系萧何创立。为汉律六十篇的一部分,原文均佚。
汉代法规。又称《汉律九章》。汉高祖命相国萧何作。计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等九章,故名。前六章主要是刑罚方面的规定,大体采摭秦法,源自战国时魏相李悝所著《法经》。后三章称为“事律”,是关于户籍、赋役、畜产、仓库、兴造等方面的规定,系萧何创立。为汉律六十篇的一部分,原文均佚。
即“仆散安贞”。
春秋末鲁国人,名枨,字子周,或说名党,一作棠,字周。孔子学生。孔子以为他多欲不刚。
战国财政术语。泛指各种计算统计。《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问门下诸客:‘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鲍彪注:“会,总合也。”吴师道补正引《周礼》注:“月计曰要,岁计曰会。”
明兰溪(今属浙江)人,字敬舆。万历进士。除浮梁知县,改吉水。擢礼科给事中。出为湖广佥事。历山东提学副使、福建布政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著有《历朝珰鉴》、《明朝典汇》。徐宗干(幹)(1796—186
余(餘)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元余庆州置。长官毛姓。治今贵州余庆县西北余庆司。万历二十九年(1601)省司置县后,改授毛氏余庆土县丞。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居民主要有仡佬族。
亦称湖南电灯厂。商办企业。清宣统元年(1909)由陈文玮创办于长沙。资本二十万元,招股而成,股息八厘。主要机器定购自德国瑞记洋行。宣统三年(1911)五月正式开炉发电,设计供灯万余盏。开始营业状况欠佳
清光绪十二年(1886),开平矿务局因新开运河淤塞,运煤迟滞,乃设开平铁路公司,将唐胥铁路由胥各庄延长65里至阎庄。业务由运煤扩展到运输其他货物和客运。
官署名。金代置。掌皇后宫事务。设中卫尉,从三品;副尉,从四品,为长贰;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礼之事;右常侍,从五品。保卫三十人,奉引八十人,伞子四人,执旗二人。
1807—1879清湖北襄阳人,字地山。道光进士。历官国子监司业、翰林院侍讲等。咸丰三年(1853)奉命在籍办理团练,抗拒太平军。六年回京,在南书房行走。同治二年(1863)任左都御使。后迁工部尚书兼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在开封设置。属群牧司,元丰改制后属太仆寺。有上下二监,监官各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治疗病马和申报滋生马驹数目,如有死亡即送皮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