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荒
清代地方胥吏勒索农民手段之一。江苏苏州、松江等所属地方,每遇蠲免、缓征,书吏等则向业户索钱,名为卖荒。纳钱者,虽丰收仍得缓征;不纳钱者,即荒欠亦不得蠲免。
清代地方胥吏勒索农民手段之一。江苏苏州、松江等所属地方,每遇蠲免、缓征,书吏等则向业户索钱,名为卖荒。纳钱者,虽丰收仍得缓征;不纳钱者,即荒欠亦不得蠲免。
①明代军屯所产供士兵及家属食用之粮。参见“屯粮”。②清代有漕省分所纳漕粮中,称米为正粮。以别于豆麦、荞麦等杂粮。
唐人,字大亮。贞元二十一年(805)进士。官太常博士、虞部员外郎、主客郎中等。以七年之功修《大统记》三十卷。与白居易友善,作《长恨歌传》,与白诗《长恨歌》同一题材,但艺术性不及。另有传奇《东城老父传》
春秋末鲁国人,字子西。曾参之子。尝从子夏学诗,居河济间,为儒门后学。
北宋丈量田地,重定税额的一种措施。仁宗时,郭咨和孙琳用千步方田法清查洺州肥乡县(今属河北)等处民田。庆历三年(1043),推广其法,先在亳州(今属安徽)、寿州(治今安徽凤台)、汝州(今属河南)、蔡州(
官署名。西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汉镇压西羌起义后,从赵充国议置,管理归附羌人部落。属国都尉治金城郡(今甘肃兰州西)。后为护羌校尉所代。
书名。清乾隆中召集各族学者编纂而成,为满、藏、蒙、维、汉五种文字对照的分类大辞典。其中藏文附有满文切音和满文对音,维文附有满文对音。共分二百九十二类,收词条一万八千余。此书是在《增订清文鉴》的基础上扩
书名。清沈之奇原撰。约成于嘉庆十六年(1811),十余年后姚润增补,同治六年(1867)任彭年再增订,九年陶骏、陶念霖又续补。四十卷,附录二卷。撰者抄录雍正时《大清律例集解》正文四百三十六条,注疏文字
官名。五代后周殿前司长官。其下有殿前副都点检、殿前都指挥使等。因其兵精强,赵匡胤以此职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北宋初以其权重,仅存其名。后不复置。辽代殿前都点检司置为长官。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置
简称河东宣慰司。属元中书省直辖。置司于大同路,分管大同、冀宁(治今山西太原)、晋宁(治今山西临汾)三路,辖境包括今山西和内蒙古部分地区。又置分司,以领德宁(治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北)、净州(治今
1418—1462明浙江秀水(今嘉兴)人,字逢原。正统进士。授编修,历官侍讲、左春坊大学士等。天顺元年(1457)入阁预机务,以持重称。进翰林学士。六年丁忧归。卒谥文懿。著作有《文懿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