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普铿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1847清道光朝湘桂边区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黄卜峒人。瑶族。出身农民家庭,曾参加道光十六年(1836)蓝正樽领导的瑶山八峒起义,失败后,与广西全州庄塘村汉族李世德等在湘桂边界组织“棒棒会”,广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渭水上游地区,陆续为秦所并。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秦设陇西郡,于其北筑长城以统治之。参见“狄戎”(1104页)、“䝠戎”(2578页)、“邽戎”(1300页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明、清云南彝族土官名。元代授当地彝族首领为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万户府土官。元末普和宁袭职。明洪武十六年(1383),赴京朝觐,次年,授土知州。二十年(1387),子普救告袭。二十六年(1393),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见“巴尔达齐”(414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库尔勒。即今新疆库尔勒市。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1929年,由焉耆县析置库尔勒设治局,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