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见“鬓睹”(2588页)。
清初天文学家。字长公,江南徽州府新安卫(今安徽省歙县)人。回族。明时为新安所千户。崇祯十年(1637),因弹劾大学士温体仁、给事中陈启新、遭廷杖,谪戍辽西。清顺治(1644—1661)中,以德国人汤若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经师。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攻读伊斯兰经典与汉文。后赴陕西、河南开封从师求学,结业后在河南许昌等地当开学阿訇。擅长“克俩目”(即认主学,或称教义学),承袭陕西高派学风。后受马广庆
?—1854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奕绍之子。初封二等辅国将军,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道光十六年(1836),袭父安亲王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奕即位,益用
藏语音译,意为藏靴。藏族长统靴鞋的统称。因地区不同略有差异,有皮制或氆氇(羊毛织品)制的;卫藏地区是用黑氆氇缝制长筒,帮面和靴腰镶彩色横条和红色毛布,加以缝纳的厚底靴;拉萨市区、昌都及四川西部是以黑色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管家的称谓。每个议仓设若干人,分别管理寺院的金银、牛马、粮食及行政事务。均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委任其亲信充当,3年一换,如没有贪污,可连任。
见“里”(10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