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即“温宿”(2281页)。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刺黑。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与父※述律哥图、弟※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真赏识。随从统一蒙古
?—1743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姓乌朗罕济勒仙。世居科尔沁。康熙二十三年(1684),袭二等轻车都尉。后历任参领、满洲镶红旗副都统。雍正二年(1724),调蒙古镶红旗副都统。五年(1727),迁蒙
侗族民间故事。相传清雍正(一说康熙)年间,贵州古州厅(今榕江县)东江地方的侗族姑娘娘美和邻近青年珠郎相爱,互订终身。为摆脱“姑舅表婚”的束缚和逼婚,双双逃至从江贯洞财主吴银宜家帮工。吴银宜垂涎娘美貌美
?—188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姓他塔喇氏。字乐初。同治五年(1866),累官山海关副都统。七年,迁广州将军。光绪十年(1884)返京,授正蓝旗蒙古都统。十四年(1888),授杭州将军。次年卒于任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
即“广右战功录”(133页)。
1589—163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六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与阿拜、巴布泰征东海虎尔哈北路,以功授三等甲喇章京。天聪八年(1634)四月,封一等辅国将军。清崇德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