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金代兵种之一。金宣宗时(1213—1223),由河朔诸路回纥及乃满(即乃蛮)、羌人、吐谷浑和被蒙古俘掠逃归的汉人组成。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选骑射优者充当。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待遇优厚,粮饷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
古代移居中国犹太人的总称。元代汉籍称“术忽”或“主鹘”。阿拉伯语“犹太人”音译。因宗教、习俗与回回人相近,入寺时须用蓝布缠头,清代史籍又称之为“蓝帽回回”。从19世纪在开封发现的犹太碑文推测,其徙居中
古楼兰国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若羌县罗布泊西岸,东经89°55′22″,北纬40°25′55″处。1900年春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考察队维吾尔响导阿尔迪克发现。30年代,中国学者黄文弼、陈宗器曾先后作过
旧州名。唐时名昔陀,隶南诏会川节度。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坛绛支系罗于则得其地居之,以其祖绛之名称其部曰“绛部”。后强盛,尽有4州之地,号“蒙歪”。蒙古蒙哥汗八年(1258),其孙亦芦内附,隶閟畔万
18至19世纪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形态。20世纪初整个怒江地区约有奴隶3000余人,其来源主要通过收养、掠夺、买卖或人身抵债等方式,以童奴和年青女奴为多,大都以养子或养女身份出现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即“处闾近支”(5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