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佑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是珞巴人对精灵、神灵和鬼魂的泛称。其来源有二:一为天父地母结合后所生;一为被害※纽布(巫师)的灵魂转化。有善恶之分。通过祭祀,可使善者赐福于人,恶者不再害人。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是珞巴人对精灵、神灵和鬼魂的泛称。其来源有二:一为天父地母结合后所生;一为被害※纽布(巫师)的灵魂转化。有善恶之分。通过祭祀,可使善者赐福于人,恶者不再害人。
见“冶熙但璧呢吗”(1120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部,东经80度9分、北纬30度46分。历属西藏达巴宗管辖,派有守卡人员驻守。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和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该宗政府每年还派遣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亦译“布板”、“布蛮”,意为“村人”,与城镇居民相对而言。广西环江、钦州等地壮族均有这种自称。操壮语北部方言。
蒙元时期蒙文宫廷史册。又译脱卜赤颜、脱卜察安。蒙古语“历史”之意。为蒙古皇室秘籍,藏之内府,例不许外传示人,即史官亦不得轻易取阅。据信为《元朝秘史》、《皇元圣武亲征录》、《史集》诸书之史源,其内容可于
清代台湾高山族向官府交纳的人丁税。凡内附的高山族(即“熟番”),得载入额编,不论男女,按丁输饷。据连横《台湾通史》载:“旧例壮番每丁征米一石七斗,少年一石三斗,番妇一石”。雍正三年(1725),诏豁免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西夏佛寺。景宗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东兴建。内贮宋朝所赐大藏经,延请回鹘僧人,演绎经文译为番字(西夏文)。后为黄河水冲没。近年在遗址内发掘出有西夏特点的建筑材料。
满语音译。 “包衣”意为“家内的”或“府中的”;“阿哈”意为“奴隶”。汉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简称“包衣”或“阿哈”。明清时期女真及满洲社会中地位低下、受压迫剥削的阶层。为主人所
清代官名。满语汉译。初称代子,清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事务,终清一代不改。参见“拨什库”(1377页)和“骁骑校”(1782页)。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