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主要职责是协助乡约,分片办理乡屯事务。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主要职责是协助乡约,分片办理乡屯事务。解放后被废除。
①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32—434年,凡3年。 ②高昌国王麹伯雅年号。602—613年,凡12年。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为前藏四品代本。曾任驻瞻对官员。光绪二十八年(1902),补授噶伦,翌年,因办事乖戾革职。三十二年(1906),噶勒丹池巴罗布藏坚参呈称,其尚袭有乾隆帝赐予其祖先的札萨克台吉
?—410十六国时期北燕将领。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北燕创建者※冯跋从兄(一作从弟)。初附后燕,慕容熙即位后,为政暴虐,遂与冯跋等二十二人谋,潜入龙城(今辽宁朝阳),于建始元年(4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①见“屈利俟毗可汗”(1546页)。②见“莫何”(1823页)。
1508—158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阿勒坦汗,汉籍又译作安滩、谙达、俺答阿不孩等,尊称索多汗、格根汗。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次子。领土默特万户(十二土默特),
即“库合真”(1109页)。
西夏文契约。1页19行,页面48.5×22厘米。行款与汉文契约相近。正文11行。记西夏天盛庚寅二十二年(1170)党项族寡妇耶和氏宝导卖地22亩,值骆驼四匹。旁人不得过问,本人不能反悔,若反悔当依法受
见“倒喇”(18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