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见“萧合卓”(1993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鬼人”。旧时傈僳族普通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据说其不能见到鬼(尼),不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也不能杀魂致人于死命。故其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扒”为低。通常每一个村寨
见“朅槃陀”(2284页)。
古地名。秦孝文王时,李冰为蜀守(前256—前250),为修治水利,“乃至湔氐”,从水上立祀三所。后设湔氐道。西汉时属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为十三氐道之一。位于岷山以东岷江发源处,今为四川松潘地。秦汉县
又名“覆诞”。契丹族习俗。相传于遥辇氏阻午可汗时制定。惟皇帝与太后、太子及夷离堇得行之。每12年一次,甚为隆重。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月,择吉日,预先于禁门北除地置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于再生室东南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
即“东夏”(508页)。
(1304或1305—1335) 伊儿汗国第九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合儿班答汗子。初受封于呼罗珊。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嗣汗位。以年幼,都元帅出班专权,擅杀丞相拉施特哀丁及大臣等。五年,平定牙撒
1820—1860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六世。嘉庆二十四年(1819),五世罗布桑巴尔丹圆寂,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为六世。咸丰十年(1860
见“消奴部”(1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