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舞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1605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定番(今惠水)人。布依族。万历二十九年(1601),贵州饥荒,定番地震,天灾不断而赋役未减,民不聊生。三十三年(1605),率布依、苗等族人民起义。与阿万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排”,意为村寨)瑶中各排负责管理祖庙之头人。过去当地瑶人都奉“盘古王”为始祖,每排均建有“盘王”庙,即祖庙,设专人负责管理祖庙各项祭祀事务及主持其他重大宗教活动。每年每户给少量玉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1640—168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豫亲王多铎第四子。顺治十三年(1656)初,封多罗贝勒。康熙七年(1668),掌宗人府左宗正事,参与议政。九年,任玉牒馆副总裁。十二年
即“昔宝赤”(1345页)。
见“仁裕”(315页)。
河名。一名通军水。即今山西洪洞县南汾水东岸支流。北周建德五年(576),武帝宇文邕东伐北齐,围晋州。郑国公、金州总管达奚震率步骑1万守于此。继而攻克义宁、乌苏二镇,破并州。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分布“在 越河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今嫩江下游西岸支流洮儿河北岸,或说在嫩江上游之西。唐以后其名不见于史,疑为契丹所并。参见“室韦”(1748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