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1588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属下腻乃之酋长,万历十五年(1587),伙同雷波头目杨九乍,黄螂头目安兴抢掠营丁、赖因、烟溪等处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金朝皇帝侍卫亲军的称谓。女真语“合扎”意为亲军;猛安,意为千夫长。因以皇帝亲领之,故名。完颜亮迁都燕京(今北京市)后,徙金太祖阿骨打、辽王完颜宗干、秦王完颜宗翰之猛安,合并后称之,并专立侍卫亲军司统之
?—1791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齐普齐特氏。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锋随领队大臣莽阿纳出师伊犁,征剿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次年,随将军兆惠驻济尔哈朗。二十四年(1759),随副将军富德攻叶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见“忽汗河”(1487页)。
契丹开国初期将领。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亲侄。契丹族。史载其性沉毅,有勇略。自幼受养宫中,成人后追随阿保机南征北讨,多有功。阿保机登皇位时,以力拥为佐命功臣之一。后在开国之初“诸弟之乱”中,严束部下,未
即“哈密”(1630页)。
见“乡约”(186页)。
1695—1745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绰罗斯氏。※策妄阿拉布坦长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领兵击逐沙俄利哈列夫等入侵。六十一年(1722),以俄使翁科夫斯基胁迫策妄阿拉布坦“臣服”,与大策凌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