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清咸丰五年(1855),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莪蒲、巴容、三洞、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聚众万余人,攻荔波县城。十月,在水浦与清军激战,大捷。咸丰六年
?—1123辽末将领。字讹都碗。契丹族。天祚帝朝入仕。乾统年间,为宿卫,继出任顺义军节度使。天庆四年(1114),迁同知咸州路兵马事。翌年,以兵败,削节度使。保大元年(1121),徙隗乌古部节度使。战
即“东西曹”(511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见“狄”(1103页)。
见“那木罕”(929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