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西岸、大安县西。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科尔沁右翼后旗洮儿河南岸垦地置安广县、治解家窝铺,隶洮南府。为清末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5
见“索诺木达尔扎”(1833页)。
见“艾斯木汗”(437页)。
见“四馆四里”(555页)。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
见“果洛克族”(1440页)。
? —1756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雍正十年(1732),随喀尔喀亲王策楞等败准噶尔军于鄂尔浑河畔之额尔德尼昭。十一年,督
1860—19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