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参见“冬”(583页)。
1090—1129金宗室、大将。女真族。完颜氏。金世祖※劾里钵第十一子,太祖※完颜阿骨打异母弟。收国二年(1116),从完颜斡鲁率军至东京(今辽阳)镇压渤海人高永昌反辽起义,破其兵于首山,歼其众,获马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见“阿沙”(1192页)。
书名。元代畏兀儿书画家※盛熙明撰。8卷。熙明先祖居曲先(今新疆库车),后徙豫章(今江西南昌)。精通本民族文字,又深受汉族文化熏陶。清修谨饬,笃学多才,工翰墨,通六国书。曾参预编修《经世大典》。晚年定居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至正(1341—1368)年间置(一作永乐五年由明玉珍所设宣抚司改置,下辖东流和臈壁峒两蛮夷官司),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安抚使田驴蹄归附,令袭原职。
见“岁班卫”(77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见“积庆宫”(1881页)。